昆明律師要挑戰(zhàn)“12點退房”行規(guī)
日期:2007-05-10
作者:星辰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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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5點到賓館開房休息下午退房多收半天房費
經常住賓館、酒店的人都知道,每天中午12點前必須退房,否則就要多付房費。昨天凌晨,昆明一位律師也遇到了這樣的事情,他在賓館睡了將近11個小時卻被多收了半天的房費,但他卻不服“中午12點前退房”這個理,而是要向賓館、酒店的這個行規(guī)挑戰(zhàn),打一場公益官司。
11個小時付了一天半房費
這位律師是云南行動律師事務所的張承松,昨日凌晨5點,他和幾位朋友聚會后到茭菱路附近一家賓館開了間房間,打算好好睡個覺;房費每天為80元。睡夢中,張承松突然被電話鈴聲吵醒了:“先生,已經12點了,請你退房,不然就多算一天房費!”張承松非常惱火,“管你算幾天!”之后繼續(xù)睡去。
下午3點50分結賬,賓館服務員對他說:“你已經超過12點,必須按照多加一天結算房費?!睙o奈之下,張承松向賓館支付了120元房費。
張承松拿出賓館給他的發(fā)票讓記者看,上書:“凌晨5點到中午12點算一天,12點到下午18點算半天?!睂Υ耍瑥埑兴蓡枺骸拔抑凰藢⒔?1個小時竟然付了一天半的房費,合理嗎?”
12點退房是國際慣例?
隨后,記者撥通了這家賓館的電話,服務員告訴記者,12點前退房是昆明所有賓館、酒店的慣例,他們一直都按照這個標準要求客人。凌晨6點以前入住的到中午12點就算一天,超過12點以后到下午18點算半天,過了這個時間都按照一天標準來收費。
就這個問題,記者調查了昆明部分賓館、酒店,服務員都對記者說:“12點前退房,這是行規(guī),也是國際慣例啊!”但一些賓館會在顯著位置提醒客人“12點前退房”。
律師要打公益官司
張承松說:“我就是不服這樣的國際慣例!”為此,他準備起訴這家賓館,要求對方向他賠禮道歉,還要求對方賠償他多支付的40元房費。
他認為,客人凌晨入住已經很疲憊,多睡一會是最大的奢望,但酒店這個“國際慣例”,完全是一個不人性的霸王條款。對于凌晨入住的客人來說,交了相同的房錢,休息的時間卻大大縮水,這是不公平的。
另外,他入住時,賓館沒有告訴他12點要退房的規(guī)定,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張承松說:“我要第一個站出來挑戰(zhàn)行規(guī),目的不是為了40元錢,而是要讓消費者學會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