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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初的一天,上海市北中學(xué)高三(1)班學(xué)生彭吟在放學(xué)回家路上,路過西藏北路的一家花鳥市場,他忽然聽到一陣響聲,接著看到有4個人圍著一輛停著的助動車,正在砸鎖。彭吟意識到這幫人在偷車,立刻上前制止,但偷車人根本沒把這個小毛孩放在眼里,拿著一把榔頭砸向彭吟。在幾個偷車人想把助動車開走時,滿頭是血的彭吟還死死拉住助動車不放,在周圍群眾的幫助下,其中一個偷車人被抓住。
彭吟被送到醫(yī)院處理傷口。當有人得知他還是個高中生時,夸他是個小英雄。為了不耽誤6月份的高考,彭吟在傷后第二天繼續(xù)趕往學(xué)校上課。但身為醫(yī)生的母親卻很為彭吟擔(dān)心:“CT做出來頭皮血腫,就怕萬一這次受傷影響孩子記憶力,妨礙了高考和今后的學(xué)習(xí),如果這樣就太遺憾了?!痹撌录鹆松鐣P(guān)注,隨之發(fā)生了“該不該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的爭論。
▲正方總觀點:面對正在發(fā)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未成年人應(yīng)該見義勇為
正方觀點之一:見義勇為是指為了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同違法犯罪做斗爭的一種行為。見義勇為是一種難能可貴的精神和勇氣,是一種美德,必須要從小培養(yǎng)。假如未成年人不可以見義勇為,不應(yīng)該鼓勵,那么辯題中彭吟的行為也得不到肯定,更別提獎勵了。對這樣一個漠然的社會,怎樣才能夠弘揚正氣和正義呢?古人云“不積跬步,無以致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見義勇為理當從小鼓勵和培養(yǎng),難道能指望18歲的時候突然就具備了這種美德嗎?
正方觀點之二:未成年人見義勇為確實存在風(fēng)險,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不是讓未成年人去見義蠻為、見義妄為,見義勇為不等于流血犧牲,不等于貼身肉搏,報警協(xié)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等見義智為,也是見義勇為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在見義勇為的事跡中可以看到很多智斗歹徒的例子,難道智斗歹徒就不是見義勇為嗎?
正方觀點之三:見義勇為是勇敢面對違法犯罪行為的一種態(tài)度,對這種態(tài)度當然要鼓勵了。不能因為見義勇為和未成年人自我保護之間存在矛盾,而否認了未成年人見義勇為的行為,恰恰應(yīng)該教會未成年人在見義勇為的時候加強自我保護的方式方法,自我保護是教育未成年人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而見義勇為是要告訴他們有勇氣去面對困難,這兩者當然不矛盾。如果一個少年進行了見義勇為行為后,回到家只能對父母說“對不起,我錯了,下次再也不敢了”,這難道就是愿意看到的現(xiàn)象嗎?難道“見義不為,看到違法犯罪先逃”的少年兒童,就是所要求的未成年人嗎?
▲反方總觀點:面對正在發(fā)生的違法犯罪行為,不應(yīng)當鼓勵未成年人去見義勇為
反方觀點之一:鑒于未成年人的認知能力有限,往往對自己的行為和后果不能進行合理的預(yù)見,也難以阻止犯罪行為的發(fā)生,讓本應(yīng)受保護的未成年人見義勇為,這無異是以卵擊石。盡管辯題中的彭吟精神可嘉,可是也應(yīng)看到,見義勇為的行為使他頭部受傷,甚至險些影響記憶、影響高考、影響一輩子。
反方觀點之二:對國家來說,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對社會來說,未成年人是社會的明天;對學(xué)校來說,未成年人是學(xué)校的希望;而對家庭來說,未成年人則是家庭的快樂,讓未成年人遠離危險是全社會的共同責(zé)任。未成年人既不負有見義勇為的法定義務(wù),又不負有道德義務(wù),作為社會保護對象的未成年人遇到高度危險時,不能要求他們以舍身救人的方式來見義勇為。
反方觀點之三:最近有消息報道,湖北一名10歲小孩不幸落水,現(xiàn)場4名13歲的女孩入水相救,結(jié)果全部溺水身亡。難道這種同歸于盡式的見義勇為還值得提倡嗎?見義勇為是一種美德,但強加到孩子們身上,就是對生命權(quán)利的漠視,未成年人是一個弱勢群體,不應(yīng)當對他們賦予太多的道德義務(wù)和社會責(zé)任。
本報記者徐亢美顧一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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