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理訴訟收費將出臺指導價 行政案最多萬元
日期:2009-01-13
作者: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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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訴訟代理服務(wù)收費標準將出臺政府指導價,民告官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案件收費的民事案件,一起案件收費不得超過萬元。昨天,《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wù)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和《北京市律師服務(wù)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在市發(fā)改委網(wǎng)站公開征求意見。
記者注意到,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準,偵查階段每件收費2000元至10000元;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2000元至10000元;一審階段,每件收費4000元至30000元。律師為當事人代理二審、死刑復(fù)核、再審、申訴案件以及刑事自訴案件,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wù)費。
對于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按審判階段確定收費標準,計件收費標準為每件收費3000元至10000元。如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的為10萬元以下,按10%收??;10萬元至100萬元按6%收取;100萬元至1000萬元按4%收??;1000萬元以上的按2%收取。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以每個審判階段計件確定收費標準。計件收費標準為每件3000元至10000元。
另外意見稿也規(guī)定了四類民事案件不得實行風險代理,包括婚姻、繼承案件,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請求給付贍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shù)陌讣?,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