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持續(xù)的股市低迷引發(fā)的各類糾紛,已越來越多地進入法院。
“股市低迷已經引發(fā)了多起訴訟,近來我們法院受理的這類案件集中出現,以前沒有這種現象。”北京市一個區(qū)法院的相關負責人22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
據本報記者了解,這些案件中,有因股市變化直接引發(fā)的糾紛,也有被法學專家認為是股民在股市低迷時心理失衡而求助法院的案件。
21日,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受理了兩起案件,一起是普通股民谷女士起訴中國石化(600028.SH),要求后者賠償她的“損失”;另一起則是限售流通股受讓人要求法院確認合同無效。而海淀區(qū)法院也受理了一起股民申購基金引發(fā)的糾紛案件。
谷女士將中國石化訴諸法院的理由,是她認為后者收購中原油氣(000956.SZ)的行為給小股東造成了損失。她在起訴書中稱,2001年4月17日,她買入中原油氣上市股票1000股。之后經過配股、分紅送股,共持有1500股。2006年5月30日,中國石化收購中原油氣,付給她收購款18158.41元及股息2446.49元。
她表示,中原油氣原來是一只成長性績優(yōu)股。在后來的股市大漲中,許多不如該股的股票都漲到了每股50~60元,“中國石化對中原油氣的收購實際上對小股東帶有強制性,給小股東造成很大損失?!庇纱耍罁蹲C券法》起訴中國石化,要求后者賠償股本金損失、定期存款利息損失共5183.97元。
中國石化方面表示,其在證券交易所發(fā)布公告收購中原油氣股票,性質屬于要約,谷女士接受要約、在延展期內向其出售股票的行為系出于自愿,所以她的索賠要求沒有根據,要求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
朝陽法院相關負責人稱,該院接到的這兩起案件都在審理中。
相關律師認為,去年以來,他們接到的與股市相關的法律咨詢量和種類都迅速增多。他們認為,股市低迷的確引發(fā)了不少問題,亟待法律法規(guī)等的完善和司法實踐經驗的積累來解決,但這當中也不乏“一些股民由于內心不安求助法律”的案例。
北京德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偵武對本報記者表示,雖然來自股民的業(yè)務增加,但股市低迷對于律所相關業(yè)務的負面影響還是不小的,因為上市公司重組、并購的熱情遠沒有以前那么高了,且難度加大,“上市公司受到嚴重的流動性短期影響,重組顯然比以往要困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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