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檔案:王才亮,著名拆遷法律事務專家。1954年出生于江西景德鎮(zhèn)市,現(xiàn)為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發(fā)展戰(zhàn)略委員會委員、民委會委員兼人身財產權論壇副主任。
《法律與生活》雜志記者/趙曉秋
他多年潛心從事法學研究,多次參加國家立法、參與和配合中央電視臺等新聞單位對湖南嘉禾拆遷等重大事件的調查和報道,出版有《產品質量法案例評析與實務》、《最新公司法實務大全》、《購房陷阱防范法律實務》、《房屋拆遷實務》、《房屋拆遷糾紛焦點釋疑》、《房屋拆遷糾紛難點處理》、《拆遷管理與糾紛處理操作指南》等法學著作。
2007年2月8日,在位于北京宣武區(qū)陶然北岸小區(qū)辦公室里的王才亮剛在自己的博客上更新了一篇文章,這篇文章是他前一天在貴陽等飛機時寫出來的。除了辦案,王才亮會利用一切時間寫作。
除了兩鬢略微泛白的頭發(fā),王才亮像個年輕人一樣精力充沛,玩電腦、開博、頻繁出差……
從江西到北京
提及20年前的事情,已過知天命年紀的王才亮有一種時過境遷的淡泊。在經過片刻的沉思后,王才亮用“人或許不能隨意地活著”為自己近20年的律師執(zhí)業(yè)生涯做出了結論。
1988年,34歲的王才亮開始了人生的第一次轉折。那時,王才亮在江西景德鎮(zhèn)市一家國有三類企業(yè)擔任企業(yè)管理科長。當時,王才亮負責的企業(yè)升級工作卓有成效,成為當?shù)氐胤狡髽I(yè)中首家二級企業(yè)。
應當說,此時才34歲的王才亮在企業(yè)干下去或是從政都是有前途的。然而,組織上以老律師為范例,動員他不干兼職而做專職律師,使他下定決心向組織要求調入景德鎮(zhèn)市第一律師事務所。1989年初,王才亮辦好全部調動手續(xù),開始了他的律師生涯。
成為專職律師后,王才亮一心無二想,埋頭辦案,刻苦學習,很快從一名新兵成為律師事務所的業(yè)務骨干。4年后,他被提拔為景德鎮(zhèn)第二律師事務所的副主任。此時的王才亮,在旁人眼里已經屬于“功成名就”了,但他并沒有安于現(xiàn)狀。
擔任景德鎮(zhèn)第二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的經歷,讓王才亮深感國辦所在機制上的弊端,即一名執(zhí)業(yè)律師被 “國家干部”的光環(huán)籠罩是很難做到“客戶至上”的。當時,司法部關于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已經下發(fā),在經濟發(fā)達地區(qū),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像雨后春筍般出現(xiàn)。這一新生事物在江西雖說還是鳳毛麟角,但合伙所的優(yōu)越性已被王才亮所認識。
1995年,王才亮開始尋找機會醞釀律師事務所改制。經過多方努力,“江西才亮律師事務所”掛牌成立。
由于王才亮一直倡導做專業(yè)品牌,他領導的“律所”講學習蔚然成風,律師的素質提高較快,在房地產和醫(yī)療事故處理方面形成特色。到2001年,他們購買了景德鎮(zhèn)市中心400多平方米的辦公樓,在當?shù)厥浊恢?。這時,業(yè)務發(fā)展與市場客觀情況發(fā)生了矛盾,在一個中心城市,專業(yè)品牌難有拓展空間,加上經濟較落后地區(qū)管理觀念的制約,常有一些他們不愿看到卻難以回避的矛盾。
2002年,江西才亮律師事務所派出3名律師赴京,組成了北京分所,探索北京市場的規(guī)律。2003年秋,派駐分所的負責人由于家庭存在困難而返回江西,而王才亮此時因較多出差北京參加講課、研討等活動,深感交通的不便,便和這位律師調換,將自己的執(zhí)照調換到北京分所。這一不經意的執(zhí)照變更,卻對王才亮日后的“舉家北遷”,起到關鍵作用。
2004年,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成立。在很短的時間里,王才亮帶領的團隊就在北京眾多的律師和“律所”中脫穎而出,成為一家以征地與拆遷法律服務為主要業(yè)務的專業(yè)性律師事務所。2005年,王才亮還被全國律師協(xié)會評為“為律師行業(yè)管理工作做出無私奉獻”的先進個人。
拆遷法專家
作為國內知名的拆遷法律專家,王才亮長期從事《房地產法》和拆遷問題的研究,參與了國內多起重大拆遷糾紛案件的處理。以每年辦案60件計,王才亮辦理的案件已是逾千件。
房屋拆遷一直是個敏感話題,但是王才亮卻敢于去觸及。說起來,原因很簡單,他從被強制和違法拆遷的普通百姓身上感受到了很多東西?!斑@幾年一直在做房屋拆遷這個問題。有時候地方政府和開發(fā)商勾結在一起,老百姓沒有一點辦法?!?/p>
2006年元宵節(jié)之后,他到南方某市出差,當?shù)厝罕娐動崄碣e館咨詢,有一位中年男子說到其承包田被征,房屋被強拆,但因補償過低而至今未簽合同,激怒開發(fā)商后又被告上了法庭。法院判決其不簽約之行為影響了開發(fā)商的建設,應賠償開發(fā)商的損失一百余萬元,且以拍賣他的安置房所得款折抵。于是,這位農民在拆遷中真正回到了其父輩在60年前的處境:貧農——一貧如洗的農民,上無片瓦,下無寸土。說至此,中年男子泣不成聲。這個男子的眼淚,深深震撼了王才亮的內心。
“面對全國各地拆遷當事人的服務需求,一種社會責任迫使我身陷其中,將學術研究和執(zhí)業(yè)的主要精力用于拆遷及相關領域?!?/p>
近年來,王才亮和他的律師事務所辦理了大量的拆遷案件。據(jù)粗略統(tǒng)計,每年他們要辦理100多起拆遷案件,涉及當事人1000多名。
對于自己在拆遷維權領域的“執(zhí)著”,王才亮認為,城市拆遷是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不破不立,只有順利依法實施城市房屋拆遷,我國的城市建設才能發(fā)展,人們的生存與工作環(huán)境才能改善。同時,城市房屋拆遷又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在這一領域,有大量的法律事務需要律師去做,有大量的法律關系需要律師去調整,更有許多當事人希望得到法律的幫助。
“說心里話,我并不想專注于拆遷業(yè)務,但每次看到當事人無助的眼神,我又只能盡力為他們提供幫助。的確,這些年也通過訴訟或協(xié)調解決了不少問題。”對于別人“理想主義”者的評價,王才亮認為人應該有理想,因為只有理想才能給人在困境中以希望,正如十幾年來,王才亮名片上一直印著的那句話——毛澤東語錄:我們的同志在困難的時候,要看到成績,要看到光明,要提高我們的勇氣。
第一次當被告
一直稱自己很樂觀的王才亮在辦理諸多棘手案件后,對自己整整20年律師生涯的評價依然是欣喜多于苦澀。但在王才亮的博客上,人們還是能從他的文字中看到一絲凄涼。其實,很多時候,對于自己及同行的遭遇,就如同品味微澀的苦丁茶,回味頗深,只有王才亮自己知曉。
2006年似乎是王才亮的多事之秋。在2006年初,身為法律職業(yè)人的王才亮收到了武漢市江漢區(qū)法院的傳票。當?shù)氐囊患也疬w公司將王才亮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他所著的《房屋拆遷糾紛焦點釋疑》和《拆遷管理與糾紛處理操作指南》兩本書中涉及該公司的拆遷活動。原告說,王才亮在前一本書中不點名地批評該公司在拆遷中“玩起了下三濫的手段,剪斷輸電線路;切斷自來水源;在搬走的住戶地板上、墻壁上打洞;拆壞樓梯,叫人黑燈瞎火時摔個半死”。而在后一本書中,將被拆遷人給武漢市公安局《行政復議申請書》的原文進行引述,“保留了《行政復議申請書》對該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侮辱和誹謗之詞”,造成其名譽被嚴重損害,要求法院判令王才亮停止名譽侵權行為,收回并銷毀其全部侵權作品;賠償該公司經濟損失15萬元,精神撫慰金5萬元;為原告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并在三家以上全國發(fā)行的指定報刊上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
曾無數(shù)次站到法庭上替人維權的王才亮收到訴狀的第一感覺是啼笑皆非,以往是替別人打官司,如今他自己卻成了被告?!拔冶疽黄椒仓耍瑓s因此開創(chuàng)了中國的三個第一:第一個因從事法學研究而當被告的人;第一個因拆遷糾紛引發(fā)執(zhí)業(yè)律師被訴名譽侵權的人;第一個因批評非法拆遷而當被告的人?!蓖醪帕琳Z氣沉重地說。
遺囑事件
2006年4月初,不少媒體報道了這樣一則消息:“3月28日,律師王令代理李開娟等11人起訴天津市南開區(qū)建委違法拆遷公告一案,到南開區(qū)法院立案。王令稱,因對被訴天津市行為是否屬于具體行政行為(這決定了案件是否屬于法院受理范圍)有爭議,他被該院行政庭庭長王學林辱罵和毆打?!毕⒁唤浺妶螅⒓匆鹆巳鐣年P注。這名被法官打的律師王令是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也是王才亮的大兒子。
“我回頭再想,他可以打我,但請不要當眾打我,請不要在法院打我,請不要在我履行職責時打我。他這么做,讓我感覺被打的不僅僅是我,更是法律,是律師這個職業(yè)。這恰恰是我不能接受的?!蓖醪帕脸姓J,看到兒子王令的這段話時,他流淚了。
“記得王令中學階段曾有一段時間厭學,大學畢業(yè)也不肯從事法律工作,而是去深圳打工。后來考了三次才取得律師資格。我一直希望他做一個真正的男人,為社會盡一點責任?!弊鳛楦赣H,王才亮一直保持克制,希望通過律協(xié)交涉討個說法。然而,在隨后的日子里,王才亮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每天接到若干的恐嚇電話。
對于當時的情況,王才亮憤怒地在自己的博客上公開了遺囑:我是王才亮,也是才良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感謝這位網友講出少數(shù)人的希望:讓才良律師變?yōu)椤安藳雎蓭煛?。但這種話威脅不了我。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無論是偉人還是平民,生命都是有限的。我能在有限的生命里為國為民盡力,為社會公平與正義盡力,此生足矣!至于是否“菜涼”,恐怕不是個別人說了算!一個王才亮倒下去,千萬個法律人將奮勇向前!依法治國和執(zhí)政為民的歷史潮流是不可阻擋的!至于我的一點家產自然是為家人之生活所需,我授權我愛人提取其中的五萬元人民幣交全國律師協(xié)會設立律師救助基金,為今后因公犧牲的其他律師遺屬之扶助之需。
王才亮說,這份遺囑發(fā)出去后,他再也沒收到恐嚇電話,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如今回憶起遺囑事件,王才亮很輕松,甚至有些調侃。但是,沒有人知道,當王才亮把這份遺囑發(fā)到網上的時候,心情是怎樣的悲壯。
做大律師不做大腕律師
“我以百分之五十的精力從事專業(yè)研究,講學和著書撰稿,以百分之五十的精力辦案和指導學生辦案,自我感覺良好?!?多年來,王才亮除辦理了大量案件外,還潛心從事法學研究,多次參加國家立法、參與和配合中央電視臺等新聞單位對湖南嘉禾拆遷等重大事件的調查和報道,出版有《產品質量法案例評析與實務》、《最新公司法實務大全》、《購房陷阱防范法律實務》、《房屋拆遷實務》、《房屋拆遷糾紛焦點釋疑》、《房屋拆遷糾紛難點處理》、《拆遷管理與糾紛處理操作指南》等19本法學著作。
在當前頗為浮躁的社會風氣下,王才亮是怎樣潛心著書立說的呢?面對朋友這樣的人生追問,王才亮在自己的《房屋拆遷糾紛疑難問題解答》之序言中給予了回答:我認為成家立業(yè)是律師事業(yè)成功的第一層次,之上便是勤學立言和行善立德,將此稱為“三立”寫成短文作為拙作,寫書是一種樂趣,是一種成功的標志,如此便不知苦也。
王才亮一直告誡自己和他所里的律師要做大律師不要做大腕律師,律師不僅僅要有收入和地位,還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
王才亮說他的父母都是平民,父親是個鞋匠,一生為人勤儉和善,卻在1994年家境稍寬裕時辭世,沒有過上多少溫飽的日子。夜深人靜之際,先父慈容常在他面前出現(xiàn),勉勵他多學習,補其一生少讀書之遺憾;教育他多做善事,便是行孝也是為子孫后代積德。
2006年7月,王才亮參加全國律師協(xié)會的“貧困地區(qū)律師調查”,去了四川阿壩地區(qū),深深感受到貧困地區(qū)律師收入面臨的嚴峻現(xiàn)實:不管你的收費標準多低,老百姓抱一只雞來付律師費時,律師如果不收,就連這只雞也沒有了。從阿壩地區(qū)回來后,王才亮開始給該地區(qū)的律師每個月都贈送30本書籍。王才亮利用一切機會,來履行自己做對社會有責任的人的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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